女孩子是怎麽回事?如此露骨的向男人……搭、搭话……成何体统!”
长华也有些不高兴道:“嗯,下次出门就该把你脸蒙起来。”
沈世:“……”
长华看他脸红红的样子,又忍不住,拉他过来亲了一下。
下了火车,二人便直奔商场,买了这个时代的衣裳。两人皮囊都极佳,穿什麽衣服都好看,初到商场时还被人围观,以为是拍戏的明星。长华给两人挑了一款同色系的适合赶路的休闲装,又带他去超市买了许多吃的,沈世说他喜欢吃超市里买的那种软q软q的果冻。
本来这回家的路途可以当做一场小旅行,可两人回家心切,没多做留恋,隔日,再转了一班飞机,终於到了a市。
在这繁华的都市一角,有他们的家。
家在第二十楼,不大,两室一厅,装修成暖色调的,很温馨。有一扇大落地窗,窗边摆著一盆绿油油的君子兰。
麻雀虽小五脏俱全,家中现代化用品一应俱全。沈世完全不会用这些电器,第一次打开电视的时候还吓了一跳,幸好长华跟他解释清楚,不然那台刚买不久的新电视机就被他砸坏了。沈世看了几次电视後,对长华说,还是书好,有底蕴,他这种老古董接受不了电视这种东西。
不过对於家里其他电器他倒是上手的很快,没多久,他就能运用现代化厨房给儿子做饭了。虽然他做的很少,大多数的饭菜都是长华在做。
日出日落。
两个人平静又简单的生活著。
日子好像就不再前进了,就这麽停留在这里。
长华最近给他装修了个书房,把运来的古董器物都摆进去了,知道父亲喜欢看书,又去家不远处的图书馆给他办了张借书证,两人经常在图书馆一泡就是一下午。等到一钩新月照黄昏时,两人再手牵手心满意足的回家,路过菜市场,会买一些新鲜的菜,回来长华做晚餐,沈世会坐在电视前看一些新闻,如果心情好,也会去厨房帮忙打打下手。吃完了,收拾好家里,两人会去楼下的公园散散步,路过没人的转弯处,长华会牵沈世的手。
有一次,两人路过一间古色古香的茶馆时,长华说:“我们以後也开这样一间茶馆吧,父亲泡的一手好茶,到时候我们生意绝对不差。”
沈世笑道:“那得事先寻好地面,位置不好,到时候也会赔本。”
“有句话不是说,酒香不怕巷子深吗?”长华说,“到时候在茶馆里放一些书,做成阅读式的茶馆,父亲写得一手好字,也可收些学生来。”
沈世微笑:“那好啊,什麽时候开,咱们再计划计划。”
长华道:“从计划到完工,起码也得要六七个月吧,唔……”说著说著,也不知道想到了什麽,脸色变得不太好,没再继续说下去。
沈世垂下了眼帘,静静地握紧了长华的手。
晚上回来,沈世沐浴完毕,裹著浴袍从浴室出来,发现家客厅里没开灯。儿子一个人坐在落地窗前,望著天空不知道在想什麽。沈世走过去,从背後抱住他。长华回过头来,将他拉进怀里环著。
“想什麽?”沈世伸手,抚著他的脸。明月白光投进屋内,照耀在他的脸上,就像海市蜃楼,近在咫尺,又远在天涯,一时间昏晕莫辨。
长华脸颊蹭蹭他的手心,低声道:“没想什麽。你洗好了?”
“嗯。”
“好香。”凑在他颈间亲了一下。
沈世红了脸,微微推开他道:“没个正经。”
“怕什麽?又没人看见。这是我们自己的家。”长华将他又拽进怀里,吻著他的头发。他吻得很温柔,从头发一直吻到脖颈,最後又回到唇上,深深深的热吻。环住沈世腰间的手也越扼越紧,似是要将他勒进骨血里。吻了一会儿,沈世就承受不住,脸涨得通红,伸手将他推开,有些嗔怒道:“都做了这麽多次了,怎地还如此禽兽?快被你弄的呼吸不过来了。”
沈长华道:“父亲不就喜欢我这般禽兽麽?”手探进浴袍内,摸到对方胯下那根,笑了,“瞧,这麽快就硬了。”
沈世无言,不太好意思地别过脸,露出红红的耳根,煞是可爱。
两人已做过多次,在性事上向来默契,兼上沈世身子又天生的敏感,不到片刻,下面那欲根就被玩的充血肿胀,有股要射精的冲动。但长华偏生不令他如愿,用手掐住他的精关,不让他出精,一手搂著他,一边亲著他的嘴角哄道:“先别射,一会儿还有你受的,这麽快就泄了身子,等会儿你又嚷著不做了。”
这话可不是一点源头都没的。有好几次,两人做到一半沈世就受不住了,吵著闹著不做了丢下了长华不管。他体质荏弱,早年被祭祀掏空了身体,就算後来好了,底子也没了,长华心里也清楚,不怪他,可几次都被晾著也著实不好受。事後有买过一些补品给他调理,可也没什麽效果,仍然出精有些快。到最後两人都感无奈,只好在性事上有所节制。
沈世也知道自己理亏,犹豫半天道:“那,那你先放开我,我忍忍就是了。”
“真的听话?”手仍旧不松开。
“真的。”沈世脸红道。
长华想了想,虽不忍心看他难受,却也不想任他出精伤身,便去客厅橱柜里翻出前些天买给父亲的领带,抽出包装盒子上的丝绸带,走过来望著沈世意味不明的笑。沈世有些尴尬的抽抽嘴角:“你又想什麽歪点子?”
“你躺好。”长华解开他的浴袍,将他平放在地板上,欺身而上,轻轻咬住他的唇,手下迅速动作,将那根丝带缠上了他的欲根处,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。
沈世感觉到了,他一向对这些稀奇古怪的花样比较抗拒,这次却也没说什麽,只在他耳边呢喃道:“那你快些,时间久了我可受不住。”
长华点点头:“我会注意。”
沈世咬紧牙忍著,腿间的那根被绳子绕著涨得实在难受,身体又不断的被长华挑逗爱抚著,情欲与忍耐的煎熬重装,不到一会儿,身上便渗出了细密的汗珠。他肤色玉白,瘦而不露,骨肉均亭,再沾了些细汗,十分动人,惹人遐思。那张脸也让人有欲望,明明那般禁欲清冷,陷进情欲里时偏生又妩媚至极,隐忍的样子让人情难自制,只想往更深处蹂躏他,叫他哭泣。
沈长华有时候甚至会产生恶毒的恨意──一种无力的厌恶恨。一个人怎可以做到如此地步,控制的他身心全无,一点自己都不存在。明明这个人就在自己怀里,可仍然觉得不够,恨不得将他生吞裹腹,喝尽血肉,永生永世都囚在自己身体里,哪里都逃不得。
可又做不到,所以恨意就会出现。
沈长华轻轻叹息,低下头去,吻上了他的唇。沈世被他亲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