耽美小说 > 穿越 > 穿成年代文女配后我靠着美食发家了 > 穿成年代文女配后我靠着美食发家了 第42节
    后味太香醇,舌尖战栗。
    陆沉学着唐锦的姿势, 尝了块鱼片,于他而言是种新奇的吃法,原来这就是火锅,红油火辣辣的, 很符合名字。
    味道是重口味的,一点都不油腻,绵长润口。
    他眼睛一亮, 立刻被惊艳到了,体会到了火锅独特的魅力, 有点像大锅菜,味道却是大锅菜远远不能比的,他喜欢这股浓郁的香辣味, 心口暖呼呼的。
    唐锦夹了猪肉片放到他碗中,“肉片老了就不好吃了。”
    肉丸也慢慢煮熟了, 一个个漂浮在表面, 陆沉觉得神奇, 火锅底料有这么厉害吗, 明明做法和大锅菜差不多, 这些食材却并不是一个味道,在锅里烫一烫,食材各有风味,鱼片嫩滑,肉片厚实紧实,丸子弹牙,土豆软糯入味。
    胃部像打开了一个大口袋,筷子停不下来,唐锦嘴唇辣得通红,鼻尖冒细汗,感觉有点燥热了,她放下碗筷,舀了碗骨头汤,慢慢抿着喝。
    火锅汤底是越煮越有味道,陆沉才吃到兴头上,所有食材他都解决了,甚至还意犹未尽。
    “好吃,天天吃火锅我都不会腻。”陆沉才第一次品尝到这个味道,可能是肚里缺油水,比起清汤寡味,重油重口才印象深刻。
    唐锦笑了笑,火锅是会让人上瘾的,那也耐不住天天吃,等将来条件好了,随便买油买粮了,怎么做都行,她往骨头汤里丢了一把豌豆尖,绿茵茵的,压一压味道。
    氛围这么浓郁地过年,晚上最好有点活动,比如看春晚看烟花,可现在连个收音机都没有,那啥都不用想了。
    清洗掉锅碗后,唐锦把猪血给焯一遍水,这样耐放一些,灶屋角落还插着蜡烛钱纸,除夕那天敬祖留下来的,说是不忙着清理。
    弄完一切,虽然外面夜色漆黑,其实时间还挺早的,现在睡了,可能醒来天都还没亮,就这么呆坐着大眼瞪小眼,有点枯燥了。
    唐锦做了一副扑克牌,跟陆沉打牌,桌边放两捧花生米,输赢就是这个,只有两个人,斗地主没劲,那就玩炸金花好了。
    春节期间,着实热闹了好几天,加上舍得煮点好的,都吃胖了两斤,那些往常又黑又瘦的人,脸上都有了血色。
    小孩们现在最大的愿望,可能就是天天过年了,桌上摆了肉腥,还可以吃到花生瓜子糖块等小零食。
    唐锦炒了爆米花,烤了红薯干小饼干,那些孩子上门拜年的时候,她往小孩兜里放一点,这里不兴发红包,能够讨到吃的,孩子们就能兴奋地活蹦乱跳。
    西山镇人来人往,供销社往往会在这个时候加大供应量,或是摆放一些新玩意,哪怕要钱要票,都挡不住群众购买的热情。
    整年所积压的购物欲通通积攒到了年底,都是一个想法,平时已经过得够苦了,过年还不许奢侈一把吗。
    黑市的生意人也知道现在东西最好卖,只怕货物不够,不怕卖不出去,尤其是春联对联那些,价钱也翻了一番,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,为了挣钱,冒着风险也要在黑市扎根。
    民兵这段时间管得严,清楚黑市最近有多活跃,经常来搜寻,但是黑市的人也时不时腾个地方,专门找个望风的人。
    积雪渐渐融化,寒风也不再那么刺骨,三月份春意来临,第一批大学生开始收拾行李去外地学校报到。
    带着对未来的期许,收拾行李的手都在颤抖,回顾这个呆了多年村庄,心绪复杂,感慨万千。
    之前总是抱怨种地辛苦,做梦都想走,可当真正要离开这里了,忽然涌出了不舍,这个地方承载了太多深刻的记忆,青春年华最好的时光都在这里度过,朝夕相处的朋友,热情善良的老乡,那些熟悉的面孔跟连绵山坡,以后很难再看到了,怎能不怅然。
    离别前一天,赵雨桐买了一包橘子糖,来敲响唐锦院门,捂着自己的脸,她脸上扬起漂亮的笑容,像朝阳下绽放的花朵,没有了阴霾。
    “谢谢你给我的药膏,你看我的脸完全好了,现在的我自信多了,去了学校,总不会有人再叫我丑八怪了。”
    “不知道怎么说,要走了还挺不是滋味的。”
    算来算去,加上唐锦,跟她关系和善的人竟然只有寥寥几个,临走之前,想着来看一眼。
    唐锦微笑道:“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声恭喜,祝你前程似锦。”
    赵雨桐给她送了糖,她也该有所表示,折回屋里,拿出一包饼干,“这是干粮,可以在车上边吃边解闷。”
    “谢谢。”赵雨桐摸摸煤球的脑袋,又握住煤球爪爪晃了晃,夸了句乖狗狗,她起身离开。
    走了几步,赵雨桐又转过身来,脸上微红,动动嘴,对唐锦有些别扭地说:“那个,如果你愿意,以后可以给我写信。”
    下乡两年半,如果连朋友都没交到,岂不是太失败。
    “好啊。”唐锦应承下来,看着赵雨桐身后垂落的两条长辫子,突然觉得时间过得也太快了。
    像刚来下乡的那天一样,大队长用拖拉机载着几个知青,送去县城里赶车。
    轰隆隆的声音渐行渐远,剩下的知青心里难受,不舍中夹杂着怅惘,还有着难言的羡慕嫉妒,分明都是下乡的,人家已经奔着大好前途去了,他们还得留下来苦哈哈种地,哪里高兴得起来。
    陈月清手指用力抠着掌心的肉,死死盯着离开的人,眼神阴戾,她本来也该在众人的瞩目中,风风光光离开啊,结果变成了笑话,她小心翼翼捧着的林子修没用。
    看见这一幕,她平复好的心情又汹涌起伏了,赵雨桐这小贱人都要去大城市了,林子修留下来挖泥巴,想想就气愤难平。
    她就不信了,第一批不行,今年高考林子修还不行。
    众人谈论着远去的知青,幻想城市里的日子到底有多好,读完书出来,那是郭嘉分配铁饭碗,比工人待遇还好,怕是顿顿都不缺吃的,还有啥啥自行车,收音机,那些都不愁买不起呢。
    谈得津津有味时,突然有人说着不好了,大队书记出事了。
    这会赶着用牛车把人送去镇上卫生院。
    什么情况啊?
    一头雾水地去打听,才得知万书记今早在茅坑里被发现,脑壳都砸出了洞,血肉模糊的,得亏那个茅坑不深,否则还不淹死了。
    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的事,也不知道人能不能救活,是谁做的啊,这么大胆,不过没人看见,谁查得出来。
    卫生院一检查,情况严重,紧跟着送去县医院,花费大量医药费,人命是捡回来了,可把人带回来之后,也动弹不得成瘫子了,只能躺在床上被照顾。
    队上的人一阵感慨,万书记家里的日子过得还算滋润了,原本舒舒服服的,不知惹到哪个小人了,全毁了呀。
    万书记的老婆发愁,不是担心万书记受伤,她在意的是,万书记倒下了,那每月的工资不就没了嘛。
    看着伤病在床的老男人,她并不心痛,平时她男人对她并不好,骂她打她,她怎么可能精心伺候,日子以后会过得艰难,可她不用怕这个混账东西了,还可以指着鼻子骂。
    在红枣生产队因为这件事乱成一锅粥时,一个女知青已经登上了火车,抱着包袱,脸上浮现出快意的笑。
    她长得有几分颜色,遭那个老王八占了便宜,迫于名声,她并没有如赵雨桐那样选择告发,在老王八的威逼利诱下,为了拿到工农兵大学生的名额,为了可以回城,她克制住恶心,咬牙忍了下来。
    却没想到,她付出了一切,居然峰回路转恢复高考了,根本不需要付出代价去交换什么,当时的心情激动又痛苦,她是白白被践踏了,然后发疯地复习考大学,她绝不想再看到那张恶心的脸。
    拿到录取通知书那一刻,回顾那段黑暗的经历,她无法面对自己,也更恨那个强迫她的人,所以临走之前,她趁着晚上把人打晕了,疯狂地宣泄心里的痛苦。
    还把人拖去茅坑,如果淹死了,是老东西活该。
    顺利离开了那个地方,直到上了火车才放心下来,没人知道是她,以后会重新开始,忘掉这里的一切。
    大队书记出了事,报了公安后,并没查出来是谁做的,春寒料峭,大冷天的,早早都睡着了,谁会注意有没有人大半夜出门,看到犯罪现场啊。
    人被发现时,都已经晚了,什么线索都没有,万书记家里人睡沉了,一点动静都没听见,当晚说是兄弟家里喝酒,以为这人顺便在那里歇下了才没回来,早上上厕所才发现人在茅坑。
    万书记本人也口齿不清,说不出话,他自己都没看清是谁。
    这事就这么僵持了下来。
    第68章 通电了
    大队部书记没有人胜任, 自然要重新投票选上,选干部以往都是搓几个纸团丢进箱子里,抓阄开选, 可大队长考虑到这种办法选出来的人, 可能干活不利索, 私心太重, 最后还是决定投票来选。
    当书记肚子里还是要有墨水的,大队长不会选择那些知青,都知道高考要延续下去了, 知青要是当上书记,第二年人走了咋办。
    还是年纪偏大一些的,办事牢靠,综合对比下, 由原来的大队会计顶上。
    生产队的干部更替,队上的人也就唠叨个几天,逐渐抛之脑后, 毕竟又一年的春耕即将来临,哪有精力管闲事。
    最近空气依旧干燥, 虽然春寒料峭,却不再那般骨子发疼地冻人,感觉得到气温却在慢慢升高, 干枯的树枝枯草冒出茵茵绿意,蛰伏沉睡的季节被唤醒, 绽放出盎然生机。
    融化的雪水融进地里, 连绵土坡生长出一丛丛野草, 土壤压得太紧实, 要拎起锄头去除草翻地。
    寂静许久的村子, 再次活跃了起来。
    初春传来了一件喜事,附近几个生产队都要开始拉电线,可以通电了,以后不用再点蜡烛煤油,家家户户都有照明灯光。
    这事一听说,大家的反应并不强烈,那些城里人都习惯用电了,可他们乡下蜡烛用惯了,供销社一买就是一大把,晚上有照亮的光,不至于乌漆麻黑,并没有感觉多么需要电灯。
    听个热闹而已,想起卫生院里那白拉拉的灯,是特别明亮清晰,比蜡烛好用一些,但也仅仅如此。
    反正他们平时听广播,能听到公社远远传来的广播声,不过平日里用水都是一担一担挑,有了电了,是不是可以抽手机灌溉啊。
    有些人忍不住反对了,拉了电线,那得交电费呀,电费比蜡烛贵得多,白白添了花销,谁用得起,就点蜡烛不是过得好好的吗?
    大队长解释说:“你不乐意用,总有人要用吧,这是好事儿,那些偏僻苦穷的生产队,还没办法安电桩呢,这说明咱们生产队在进步啊。”
    “工人们是过来先把电桩电线安上,你不乐意用电灯泡,继续用蜡烛呗。”
    唐锦听到这消息高兴,穿到这里后,她都忘了亮如白昼的光线是什么样子,蜡烛她虽然用惯了,还觉得很有年代感,可蜡烛没有电灯方便,每天晚上就着蜡烛做事,对眼睛不好。
    去上厕所,去洗澡,都要端一根蜡烛进去,那豆大的光点也不顶用呀。
    她盼着快点过渡到电力照明,这会周围的人不知道通电的好处,再过几年就明白了。
    一周后,几个穿灰蓝衣服的安装工人来到红枣生产队,大伙都好奇这电怎么通的,怎么让那灯泡滋啦亮起来,纷纷围过去凑热闹。
    安装工人选了一个较为平坦开阔,且没有过多树枝缠绕的位置,挖出一个深坑,将电桩埋进去,支架搭起,电线承受的电压也要调整。
    看几个工人爬那么高,底下的人心都快提起来了,这要是不小心摔下来,可怎么得了。
    弄了两天,十来根平行细线横亘在半空中,时不时有麻雀停留在上方,灵活跳跃,叽叽喳喳鸣叫。
    在晒坝边统一安装了个电表,大约四角钱一度电,根据这个总表向供电局交费,每个月大队长都会张贴公布栏,表明哪户人家用了几度电,届时统一交钱给供电局。
    确定电线已经通电了,唐锦按下电灯开关,椭圆形的电灯泡通过一根细绳吊在房梁上,拉一拉墙壁边的小开关,灯泡散发出橘色的亮光。
    不知怎么的,唐锦看见这发亮的电灯泡竟然还挺激动。
    虽说只是十五瓦的灯泡,光线也昏黄昏黄的,但总比蜡烛用着舒服。
    “这还不够亮啊?”陆沉听到她的嘀咕,目不转睛盯着灯泡问,烧蜡烛的时候,只能照到那一小片区域,可这灯泡在四处发光,屋子里各处都能照到,陆沉觉得这已经很明亮了。
    唐锦把灯关掉,“天色还没黑尽,等会再开,节省点电费。”
    不怪她吝啬,电价还挺贵,这一度电都是几毛钱,积少成多,一个月下来要好几块的,陆沉辛辛苦苦干活,一个月也才几块钱。
    如果大手大脚地用下去,大队长公告一贴,万一他们家用电度数最显眼,那不是表明他们家小日子过得很滋润。
    “你说的对。”陆沉有点紧张,这每用一分钟,电表都在跑,要省着晚上用电。
    他抬头再次多看了一眼,稀罕得像没看够似的。
    第二天去地里锄草,有人就迫不及待发表用电感想了。
    “嘿,我就绳子那么一拉,那灯泡哗啦就亮了,屋里照得可亮堂了,跟天上太阳似的。”
    “可不是嘛,我看他就埋了几根桩子,咋这么厉害呢,那个叫电的东西咋窜过来的。”
    “城里人用电,咱们也用电,那咱是不是跟城里人一样了?”
    “我当时还觉得通了电也没啥了不起,等真正试了,还发现当真不一样,本来我老花眼针都穿不上,可我坐在那灯底下缝鞋垫,呲溜就穿进去了,看得清清楚楚。”
    “哪天要是没有电了,我怕是都不习惯,蜡烛用着挺不错的,可挂了电灯泡,我就纳闷了,这蜡烛的火咋才拇指大一点,燃起来不够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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