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箐垂头咬着筷子,打算再去厨房盛一碗。
另一边,被扫地出门的李兰芳瞪大眼睛,努力辩解:
“外面多不方便啊!我得用家里厨房给你们做点吃的才行。”
“哪有让客人做饭的道理?”
“林轩”端着周箐的小熊煎锅走了过来。祂淡淡扫了李兰芳一眼,弯腰把那个盛鸡汤的小碗推到一边,将金黄的蛋饼夹进周箐面前的瓷盘。
“白天喝鸡汤有点油,我来弄就好。”
祂平静地说出一天计划:
“中午我们出去吃,刚好爸十点半到车站,我定了车站旁的酒店。那家临江,鱼做得很好,还有一个很大的商业圈。吃完饭,我们可以在商场逛一会儿,等到两点,我要带周箐去珠宝工坊选订婚戒指。”
“年假只有几天,还有很多订婚的准备要做,可能照顾不到你。”
“林轩”望向李兰芳,态度很礼貌,话语间却没有留给她周转的余地。
“走吧,好久没见,我也想爸了。”
第二十二章
【22】
李兰芳去收拾行李, 周箐坐在卧室梳妆打扮。
从流星雨降临到现在,各种失踪、杀人案件尚未登上头条,这说明寄生在人类身上的怪物大都有些头脑。
只要乖乖呆在公众场合, 避免和陌生人相处, 就能很大程度规避风险。但保险起见,周箐出发前还是取出香水瓶,用力按了几下,好掩盖自身独特的血香。
起初,周箐打算回购功臣“柑橘园的少女”, 无差别伤害靠近她的所有生物。但一侧的“林轩”喃喃着“柑橘”二字皱起了眉头。
回忆并不愉快, 祂循循善诱道:“真的要选这款么?独特的香味反倒很显眼,你也不知道仓库有没有留下残香吧?不需要刺激性很强,只要足够浓郁就好。”
周箐用余光瞥了“林轩”一眼,忍不住在心底发出感叹:虽然早就见识到了祂的本事, 也做了心理准备, 但祂真是个天生的犯罪大师。
她努力回忆之前阅读过的香评,在把“柑橘少女”买回家供着, 按照约定给店家冲好评之余, 选择了一款偏成熟的女士浓香水。
“走向终结的蔷薇”, 主题灵感来自一则童话故事, 女巫将被诅咒的花朵送给无情的暴君,花朵凋谢之时就是他的死期。
香水主调为玫瑰和胡椒,液体是深沉的酒红色,像迷路的路人举起提灯, 窥见不远处古堡森然的轮廓。那时夜风吹开腐朽的窗帘, 一朵紫红的玫瑰被月光照亮。曾经鲜红如血的花朵被时光风干, 香味浓缩在发皱的花瓣里, 辛辣而馥郁。
如同野兽标记猎物,“林轩”抱她时喜欢反复厮磨她的脖颈。
周箐猜测脖颈也算人类的气味腺,临行前重点照顾了这个部位,“你觉得怎么样?应该不会被发现吧。”她放下长发,回头征求“林轩”意见。
祂跟她保持了一臂距离,轻轻挑起周箐背上一缕长发,绕在指尖把玩:“很衬你。”
祂越来越像人了。
周箐又往包里塞了点女子防身常见物品。
三个人一起去车站接人未免有些兴师动众。周箐开车把人带到酒店,大家分头行动。李兰芳去房间放行李,她去餐厅座位选菜,林轩而步行至车站接他爸。
正如林轩说的,这家临江水产比较有名,周箐在菜单上翻了翻,先给自己选了一道“铁板鱿鱼”。
……
“林轩”走在林承德身侧,面无表情地听着父亲念叨不止:
“又吵架了?哎,你这孩子……男人要有担当,保护好箐箐才行。我当年就是有太多遗憾,没能珍惜心爱的姑娘。”
“我知道你最近工作晋升,事业有了点成就,难免会骄傲。但你要懂得‘家不和,万事休’这个道理。没事多和我聊聊,爸是过来人,绝对不会害你。”
不像谢顶发福的同龄人,林承德体态保持的很好,依稀能窥见年轻时清俊青年的残影。
林承德自诩文化人出身,花白的头发整齐的梳成三七分,银框方形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,常年一只名牌钢笔插在衬衣的上兜,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什么退休教授。
这男人平素最不屑老婆泼辣世俗的说话方式,可惜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,他一开口就暴露了他也喜欢说车轱辘话的弱点。
“林轩”就着这些细节搜寻有关父亲的回忆。
作为林轩的父亲,林承德至少年轻的时候聪明过,从若干同龄人中脱颖而出,是小镇唯一的大学生。
得益于英俊的外表,林承德很快交上了城里的女朋友,可谓爱情学业双丰收。
他踩着单车行过校园大草坪的照片,如今还摆放在老家的五斗柜上。
奶奶还活着时,曾伤感地抚摸相框,感叹:“承德哪里都好,就是运气不行。”
国家分配工作的年代,林承德在毕业后被安排到了隔壁小镇的工厂。但女朋友是当地人家,动了动关系就把宝贝女儿留在了本地,他们本就瞧不上林承德的家庭背景,自然也没有帮扶的意思。
城里和小镇隔着两天一夜的火车,穷小子和千金的爱情戏走到尾声,这时候就到了李兰芳出场的时候。
城里的男大学生马上报道,多少小姑娘蠢蠢欲动,李兰芳的家人劝她赶紧把握住机会。
遥想当年,李兰芳也是厂里一朵娇艳的玫瑰。
乍一看林轩挺拔的身型以及面部轮廓,与林承德如出一辙。但仔细打量的话,不难发觉他女孩子似纤长的睫毛,尖尖的虎牙、俊朗深邃的眉眼其实来自母亲李兰芳。
不乏追求者的她对父母的催促很是不屑,但这种随便看一眼敷衍了事的态度,在瞧见林承德本人时发生了极大转变。
林承德年轻的时候实在很漂亮,和小镇土生土长,大夏天穿着个背心在路牙子乘凉的莽汉不同,这个小伙子说话文质彬彬,远眺窗外时,微风吹动黑发的样子,像极了文艺片里的男主角。
李兰芳扯了扯辫子上的发花,声音有些别扭:
“喂——你是新来的吧!我是隔壁的李兰芳,你妈和我妈原来是同学。她听说你来这边上班,就切了西瓜,叫我送来。”
“谢谢你,我是林承德。”
他冲她颔首,牵动嘴角,笑得很腼腆。
那笑容像缕春风,吹动李兰芳的心扉。她看得有些痴了,决心做点什么。
曾经的心上人是远在天边的月亮,怎么也触及不到,时间久了,朦胧的月光就成了平淡的白蚊帐。而热烈的玫瑰就开在手边,芬芳扑鼻扰乱了林承德的心思,他有了新的朱砂痣。
李兰芳跟林承德奉子成婚。
婚礼将至时,他城里的白月光跑来见了林承德一面。
工作后,家里给白月光介绍了一个新的对象。卫生所的医生,说留过学,看起来有点墨水在肚子里。但终究矮了些,相貌也没有林承德帅气,还少了点斯文浪漫。
她一方面接过医生的花,跟他谈天气聊理想,另一面又总觉得对方物质低俗,惦记着英俊的旧情人,在做决定前越想越烦:
万一林承德东山再起了怎么办,那她一定会后悔的。
好在,看到林承德后,白月光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了。
她看他的眼神三分哀叹七分庆幸。
哀叹自己怎么还想着林承德这个男人,他一点都不上进,穿着灰扑扑的工厂服,完全成了个普通的乡下人,庆幸还好当初没有嫁给他。
但白月光到底要面子,分手说得哀怨委婉:
“太好了,你也有了自己的幸福……我也放心了。”
“今天就是我们最后一面。”
泪光闪闪的样子好像她是为爱出走,苦苦追寻的朱丽叶,而林承德是那个半路放弃的负心汉。
看到白月光的那刻,林承德的心同样感到了震动。她穿着剪裁得体的连衣裙,乌黑的头发烫成优雅的大卷披在肩上。他年轻时的梦想就在眼前,朱砂痣一下被对比成了蚊子血。
林承德就此和李兰芳结了怨。
怨这个泼辣俏丽的厂妹设计玷污了他的身子。
要是他没有鬼迷心窍,安于现状留在工厂,那白月光才是他的未来。他会穿着衬衫,风光地留在城里!
李兰芳孕期不得安宁:
如果不爱她,大可以拒绝她。凭什么搞大了她的肚子,最后还埋怨她?
她恨反复无常的林承德,也恨“白月光”似矫揉造作的女人。
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,其实不用特别教导,年幼林轩也隐约意识到了父母的不合。
“你滚出去啊!真有那么讨厌我,你就去城里,去找她好了!!看看人家还看不看得上你!”
“你要搞清楚!你瞧不上厂里工作,整天挑三拣四被主任穿小鞋的时候,提着礼物给人家赔礼道歉,还想办法逗你开心的人是我!!下岗后,出去摆摊卖货养家的人也是我!进货时,人家欺负我男人不在,故意加价,我还不能骂么?!”
“你这是在无理取闹!我说的是你因为这点小事,差点跟人打起来影响不好,关小楚什么事?哎呀,我真是吵不过你!”
书房与客厅间,薄薄一扇木门,无法阻挡两人激烈的争吵。
镇上人人都说林轩聪明优秀,但没人夸他家庭条件好。他被困在小小的书房里,浸泡于无休止的抱怨,以及或怜悯或好奇的目光中,觉得世界小的让人喘不过气。
在别人还在用早恋、逃课、小说、游戏体验青春的时候,林轩就有了明确的目标:“以后我要出人头地,搬离这个拥挤的小镇,组建自己的家庭,把这些声音远远地抛在身后。”
在此之前,他用阳光的笑容、圆滑世故的处事方式伪装自己,大声宣告“我林轩才不是什么不幸的小孩。”
挑灯夜读,感到疲惫的时候,林轩偶尔会看着窗外瀚海的星海发呆。
过去某时某刻,虽然还未相遇,但他一定和周箐欣赏过同样的月色。
而未来,在“我还想要更多成绩以证明自身强大”的奔跑中,林轩的确找到了周箐。他们或许有些相似,但她却更加美丽。
周箐对他来说如此特别,这份畸形的爱甚至影响到了随流星降临怪物。
在寄生之前,她只是一块活动的肉,但是寄生之后,女人在祂眼里闪闪发着光——
这是我的箐箐。
轮不着林承德这个没用的父亲在一旁出谋划策。在林轩记忆里,林承德是最没资本跟他说“责任”的男人。
祂觉得很无趣。
“林轩”厌烦地叹了一口气,反问喋喋不休的林承德:
“你在说珍惜感情,是说你和楚阿姨?还是王阿姨?”
第二十三章
邻里都夸, 林承德能有林轩这样的儿子是多年修来的福分。
书上说了,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方能取得真经,世间万物有得有失。一定是老天爷看他分配工作不顺利, 妻子泼辣磨人, 觉得他上半辈子经受住了考验,就送个懂事的儿子给他,让他晚年享享清福。
林承德不以为然。他觉得林轩能有今天这样的成绩,自己的教导绝对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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