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从不插手别人的家事,帮沈常乐实在是迫不得已。
沈常乐即使早就知道了答案,可亲耳听到傅砚泽的回答,心里还是酸酸的。
她的小野,不该跪在任何人的面前,除了她。
“你帮我解决我的家事,我很感谢。所以我今天拿了十足的诚意过来。”说着,沈常乐把包从地上拿起来,打开,拿出一式两份的协议。
“傅总您看看。满不满意。”
傅砚泽神色复杂地看了眼沈常乐,随后把视线转到那份文件上,飞快地浏览,紧接着,他再次看向沈常乐,那永远风平浪静的眼睛里是不可置信的骇浪。
“你疯了?”良久,傅砚泽吐出这句话。
这女的是真的疯了。
拿她手上百分之五的沈氏股份来换傅听野的“卖身契”
疯了吧。
沈常乐:“当然没有。你不是看中了我手上的股份吗。给你。你把路听野给我。”
“你真是疯了。沈常乐。”傅砚泽也不知道为什么情绪如此激荡,明明这不关他的事。
可就是没来由的激荡。
空气里仿佛多了无形的棒子,沉沉地击打在他的背脊。
“你知道这百分之五的股份代表什么吗?”傅砚泽掏出烟盒,点燃一支,“想清楚再来交易。后悔了我没空听你哭。”
沈常乐找他要了一支烟,也点燃,淡淡地尝了一口,只是皱眉,倒没有咳,声音淡淡:“代表什么?不就是每年二十个亿的分红。够不够赎他?”
“我的小野,值这个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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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说:
知道被赎身后的小野:哭干了三包餐巾纸。然后看看自己卡上的三个亿的余额,再次爆哭,姐姐真的好有钱啊…哭死呜呜呜呜
大小姐:哭个屁啊。你以后跟着我了,看你还敢不敢说浑话!
小野:浑话还是要说的。毕竟说了汁多多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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姐妹们,换一个文名和封面,不会找不到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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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心潮澎湃
诚然, 傅砚泽有那么一瞬间的懵然,不知道该说她天真,还是愚蠢, 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哀。
按照他这么多年奉行的处世原则来看,沈常乐此举就是在发疯。
疯子也不会这么玩儿。
傅砚泽吸了一口烟。
目前看来, 一切都是对他有有利的, 他若是能拿到沈家的股份,借此为跳板,暗中蓄积力量, 不出意外, 三年内他就能彻底跳出傅家的桎梏,从而掌控整个傅家。
可他不知道为什么,也许是出于绅士该有的风度,又或许是打心眼里轻蔑所谓的爱情,所以还是礼貌奉劝:“我有必要提醒沈小姐, 你手上的股份远远不是每年二十个亿分红这么简单。”
沈常乐看着他, 洗耳恭听状。
“你把股份给我,就相当于把话语权让给了我。等你父亲退位, 你弟成了当家人, 你这个没有股份的姐姐......怕是彻底靠边站了。你觉得沈氏集团还有人服你这个空壳大小姐吗?”
傅砚泽弹了弹烟灰,眉眼温雅矜贵,“沈小姐, 以后在这个圈子, 你怕是出局了。”
沈常乐喝了一口草莓汁, 粘腻的甜味在唇舌间蔓延, 吞掉了其他的味道, 只剩下甜。
她当然知道这些。没有了股份, 她就没有话语权了。
“话是这样没错,但放在我身上不适用。”
沈常乐忽然抬眼,目光直白,“我在沈家的位置绝不是因这百分之五的股份。”
“我是爸爸妈妈的女儿,是常西的姐姐,我们是家人,家人之间是靠爱相连的,不是股份。我就算一无所有了,我的家人也不会抛弃我。我还是沈常乐。”
话落,沈常乐察觉到傅砚泽看她的眼神多了一抹复杂,似是觉得她太可笑,生在这残酷的斗兽场,居然能说出这样一番天真的话。
但她知道,她说的不是场面话,不是谎话,是真心话。
她打从心眼里是这么认为的。
即使她手上什么也没有了,她也还是沈常乐,家人就是她的底气,而不是那冷冰冰的股份。
“你觉得呢,傅先生。”沈常乐笑了笑,仿佛是想获得他的认同。
傅砚泽无言以对,唯有长久的沉默,他静静地坐在皮椅里,像一尊凝固的冰雕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沈常乐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,她已经做了决定,就不必再多说。她甚至觉得这多出来的半小时都不该有。
傅砚泽的犹豫的确出乎她的意料。
“傅总若是觉得没问题就签了吧。我的条件很简单,只要傅总不拿这些股份来对付我的家人,其他的,您自便。噢,对了——”沈常乐起身,浑身轻松惬意,眼睛对着刺眼的盛夏日光,眯了起来,“傅伯伯那里,麻烦转达我的歉意。”
“以后,路听野就归我了。”
就算是改姓,也只能跟着她姓沈。
没人能从她手上把他夺走,包括她自己。
人走后,傅砚泽的办公室陷入冗长的寂静,像空空的梦境。协议摊开在桌上,每一个字都是一张嘲笑的脸。
笑他贪名逐利二十多年,到头来,连母亲的遗物,也被当作挟持他的筹码。
小野说的没错,他就是一条傅家的走狗。
傅砚泽又点了一支烟,沉沉吸了一口,一双浅色的眼睛浑浊而昏沉,犹如一个没有火炉的冬夜,阴冷得叫人不寒而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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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常乐从办公楼出来,去了一趟超市,挑挑拣拣买了一些自己看得上眼的菜。
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第一次进超市生鲜区,看什么都甚是新奇。
嫩葱似的手指又白又细,指甲亮晶晶的,坠着花里胡俏的宝石装饰。
有两根手指戴着戒指,一枚是和路听野订婚那日浮夸的钻石排戒,另一枚是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,手腕上还叠戴着两条一模一样的全美钻石手链。
总之是珠光宝气的一只手。
非常合适用网络上的一句调侃,买假的都不敢买这么夸张的款式。
路听野蹲在生鲜区,最底下那排架子上摆着猪肉,他实属没有看见沈常乐,是无意间余光瞥见这只手才下意识侧头看过去。
女人皱着眉,那漂亮的手在两盒肉中犹豫不决。
“选左边那个吧。”
“颜色好,应该没有注水,你再拿手戳一下,看看是不是能回弹。 ”
周围忽然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,沈常乐惊讶,先是往两侧望去,随后才看到蹲在一旁的路听野。
男人仰着头,手臂慵懒地搭在膝盖上,那张英挺俊朗的面孔带着懒洋洋的笑。
沈常乐收回手,钻石手链碰撞,发出细微的声响,她很惊讶:“你怎么在这?”
路听野笑了下,站了起来,高度差顿时显现,换沈常乐仰着脸看他。
他伸手,在沈常乐额头上探了探,“这是烧糊涂了?”
身娇体软,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居然跑来超市买菜。
有点古怪。
沈常乐鼻息发出轻轻哼声,“我就不能买菜做饭?”
“不能。”路听野摇头,“你坐着吃饭就行了,让你这祖宗买菜,简直罪过。”
沈常乐这才笑,嗔了他一眼,“体验一下都不行吗。”
“反正今天我买菜做饭,你等着吃就行了。”
她一锤定音。
路听野当即嘴巴张大到能塞鸡蛋,非常震撼,连续追问了三遍你是不是发烧后成功得到了沈常乐的一巴掌。
回到住处,沈常乐没有换衣服,穿了一件围裙,洗过手就开始做饭了。
路听野非常担忧,并不担忧沈常乐把厨房炸了,而是担忧这祖宗脑子坏了。
无缘无故做什么饭。
关键是她敢做,他也不敢吃啊。
沈常乐到最后烦了,瞪着眼,凉飕飕地看着他:“你是不是还啰嗦?我说了我做饭,我今天就一定得做。你回房间去就行,别在这碍眼,做好了我叫你。”
“.........”
“不是,我就怕你拿刀伤到手。”路听野抓了抓后脑勺,“你倒油的时候千万别溅水进去啊,会炸油星子。还有——”
路听野转身跑回卧室,拿了面罩和口罩,“你把这个带上。”
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幅橡胶手套。
“这个也带上。”
沈常乐:“.........”
离开时,路听野一步三回头,也不知是恋恋不舍,还是惴惴不安,表情难以言说。
活像是老母亲第一天送崽子去幼儿园,心里不是滋味,恨不得进学校陪读。
沈常乐翻了个白眼。
做饭有什么了不起,她难道还做不来?
十五分钟过后,沈常乐看着一片狼藉的岛台,沉默了片刻,随后拿出手机打开软件,搜索西红柿炒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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