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比沈柏渊这样真正居住在这里的人,陈念在这里倒是来去自如。最开始他也跟守卫干过好几次架,被枪指着脑袋都有过,后来守卫也懒得理他了,反正横竖都认识他,不就是靠关系住进来的小屁孩么。
终于,守卫不情不愿地放行了,看来是沈柏渊吵赢了。
沈柏渊臭着一张脸,往家属区里走。
陈念刚刚一直隔着一条马路看他,总觉得这个人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,越看越不舒服,但还是主动朝他招了一下手。
沈柏渊看见他后,立马换了副表情。
一双油光锃亮的长筒黑皮靴停在陈念面前,沈柏渊摘下皮手套,朝他伸出手,笑道:“哟,这不我朋友吗?好久不见了。”
“出远门怎么样,愉快不?”
“嗯,”陈念说,“你呢,猫养得怎么样?”
“还行,茁壮成长。”
对方没跟自己握手,但沈柏渊似乎已经习惯了,也不恼,很自然地收回手,转了转帽檐。军帽中间的银色鹰标在阳光下很是惹眼,让人很难不注意到。
陈念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他一番,终于意识到他哪里不一样了。
“你换衣服了。”
沈柏渊一愣,抬头和陈念对上目光,又迅速移开。对方说的明明是个陈述句,他却有种在被质问的错觉。
他单手插兜,含糊地“噢”了一声,“前两天刚换的。”
“咋样,挺帅吧?”
陈念:“一般,还不如之前的。”
“放屁,”沈柏渊笑了,掏出烟盒,抽出一根叼在嘴边,“之前那身也没见你待见过。”
沈柏渊用玩笑来终止话题的意图已经很明显,可陈念却忽然固执了起来,说:“我还是觉得之前那身更好。”
此话一出,两人间的气氛顿时掺入了一丝怪异。
陈念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跟他说这么多,可能只是不想跟这个称自己为“朋友”的人站在对立面。
那两套军装,分别代表着联盟的两支军队,前者为国防效力,后者为党派服务。
非要比行头的话,沈柏渊现在这身确实更好看,黑色威严,鹰标凛然,再加上沈柏渊这种级别的军官,制服应该是量身定做的,更显得整个人精气神十足,不像他哥,发的军装裤子肥了一圈,还是临行前自己拿针线改的。
只可惜在这种时候,没有人会从纯粹的美学角度去欣赏军装。
比如陈念,他讨厌中央军,没理由地讨厌,这导致他讨厌中央军的黑色制服,相比之下,连国防军灰蓝色的军装都变得顺眼了。
沈柏渊抽了口烟,顺势调整好了状态,拍了拍陈念的肩膀:“走吧,别在门口傻站着。”
陈念回过神来,不自在地躲了一下他的手。
“躲什么,避嫌啊?”沈柏渊笑道。
“等等,你出远门,不会是偷摸着结婚去了吧?”
omega被永久标记后,身上的味道会有变化,连沈柏渊这种omega白痴都注意到了。
陈念本想否认,想到陈今那个笨蛋的脸,又改口说:“没,但应该快了。”
“挺好,年纪轻轻都有结婚对象了,”沈柏渊叹了口气,“我还不知道要打光棍到啥时候。”
“我算是发现了,会赚钱屁用没有,都没老婆来花我的钱……”
两人各怀心思,讲着不着调的话,并肩往公寓楼走,军靴和帆布鞋踏出完全不同频的声音,影子被午后的阳光拉得很长。
就在这个很平常的休息日午后,程问音收到了意外的惊喜。
陈念出远门之前没有说目的地是哪,当他带回来生日礼物和齐砚行亲笔写的卡片时,程问音确认了好几遍才敢相信。
“我是在小镇的街上遇到他的,差点擦肩而过,”陈念说,“他当时在选明信片,想跟礼物一起寄给你们的,我觉得我帮忙带回来可能会快一些,所以就……”
说来也是巧了,柯潭镇不大,但要遇到在另一个城市里认识的人也是实属不易。
那天早上,他正跟陈今蹲在路边,等早点铺的新一笼包子蒸好,忽然看见街对面有个很眼熟的身影,走进了一家卖明信片的小店。
齐砚行在店里挑选了很久。
久到包子蒸好了,陈今怕他渴,跑到另一条街买了豆浆回来,久到他吃饱了,陈今也吃得差不多了,齐砚行还没从明信片店里出来。透过橱窗可以看到,他一直站在整面墙的明信片前,看来是真没选好。
陈念心说,这人未免也太讲究了点,明信片不就是写字的吗,有什么区别,随便拿一张不就完了。
他给陈今讲了这事,问他,你给我寄信的时候也这么认真吗?
陈今正帮他解决吃不完的包子,说:“嗐,咋可能,我给信封封口都是用的口水,”又把豆浆的吸管喂到他嘴边,“你还不知道你哥什么德性?”
陈念满意地咬住了吸管。
他何止是知道,他喜欢的就是他哥这副不爱讲究的臭德性。
程问音眼眶含泪,将卡片贴在心口,一时间有些语无伦次,“真的太谢谢你了,陈念。”
“砚行他……还好吗?”
他知道这个问题不该问陈念,但他实在太想念丈夫了,不想放过任何一个能得知他近况的机会。
陈念实话实说:“我只见了他一面,说不上来什么,不过他看上去状态不错,你别担心。”
程问音偷偷擦了一下眼角,这才想起要把陈念请到家里来,给他倒了杯果汁。
“你呢,是去找你哥哥了吗?”程问音抬手摸了一下陈念的头发,笑了笑,半是揶揄道,“还是男朋友呀?”
陈念捏着杯子,怔了一下,“是……我哥。”
刚才他不小心瞥见那张明信片的落款是“爱你的砚行”,又一次想到陈今那个笨蛋,每次寄信回家,结尾都是歪歪扭扭的两个字:你哥。
既然陈今选的是哥哥,那就跟他选一样的。
“真好。”
程问音真心替他高兴,虽然自己也已和丈夫分开许久,但在这样动荡不安的时候,他会为每个心有牵挂的人祈祷。
他覆上陈念的手,语气温柔却坚定,“我们都会早日和家人团聚的。”
陈念心中微动,回握住程问音的手,低声说:“会的。”
他始终觉得程问音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力量,虽然柔软,像水一样轻轻环绕,却不缺乏信念感,让人想要相信。陈今说自己是天使,真是很不客观,陈念心想。
程问音大概是他见过的所有人里面,最接近天使的一个。
陈念走后,程问音拆开了丈夫的礼物。
是两个八音盒,钢琴键设计的是自己的,骑兵小人儿的是给宝宝的。
怕吵醒宝宝午睡,程问音躲在书房里,轻轻转动发条,然后将耳朵贴在八音盒上。
日子一天天过去,除了日积月累的想念之外,大都平淡无奇,这或许是近两个月以来,程问音最开心的一天。
轻柔的音乐漫出来,他心跳不自觉地加速,想像小孩子一样,就此跳一支舞。
宝宝睡醒了,翻了个身,嘟囔着要妈妈。
“妈妈……”宝宝刚睡醒的时候格外没有安全感,第一时间见不到妈妈就会急得直哭,“啊,妈妈!”
“哎,乖宝宝,妈妈在呢。”程问音连声答应着。
想到那个被宝宝青睐的抱枕,他犹豫了一下,还是把属于自己的八音盒藏到书架上,再拿着宝宝的那只,去了卧室。
程问音把宝宝抱到大床上,拿着八音盒,在他眼前晃了晃,“宝宝快看,爸爸托人给我们带礼物了。”
“唔……”宝宝眼睛还没睁开,下意识伸手去够,“爸爸?”
程问音亲亲他的脸蛋,“对,是爸爸。”
收到了礼物,宝宝高兴,程问音也高兴。
八音盒轻快的音乐响了一遍又一遍,宝宝抱着小鸭子,跟着音乐在客厅里跑来跑去,一派天真烂漫。
习惯了日子平淡如水,程问音也难得想要做些什么来抒发此刻的心情。
他莫名有些紧张,打开衣柜,取出了一只行李箱。
他解开行李箱的搭扣,看到婚礼上戴的那对耳环,爱不释手地抚过婚纱的裙摆,像在和那一天沉浸在幸福中的自己轻轻打声招呼。
那时他对婚姻还懵懵懂懂的,对即将成为自己丈夫的alpha,也还没有产生多么深厚的感情,但是到了婚礼当天,他早早坐在梳妆桌前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点点接近想象中新娘的样子,最后换上婚纱的那一刻,还是被一种难以言说的幸福感击中了。
就算没有搞清楚爱情和婚姻的概念,只是因着一种对婚纱、对婚礼的本能向往,或者单纯地喜欢自己漂漂亮亮的样子,那一天也足够成为程问音一生中最难忘的记忆。
结婚以后,家里大大小小的琐事太多了,宝宝几乎占据了程问音全部的生活,他没办法把精力花在打扮自己上,以前的礼服、首饰、化妆品只能放在箱子里积灰。
今天很特别,他突然想好好打扮一次,再穿一次婚纱,哪怕只能给自己看。
客厅里,宝宝玩累了,伸了个懒腰,丢下八音盒,去找妈妈要水喝。
他跑到卧室,背带裤一边的背带随着跑动掉到了胳膊上,“妈妈,水……”
程问音正对着镜子整理发带,听到宝宝的声音,连忙回过头,“嗯?怎么了宝宝?”
宝宝站在卧室门口,咬着手指,盯着程问音发了一会儿愣,忽然“哇”了一声,喊道:“妈妈漂亮!”
程问音站起身,婚纱长长的裙摆拖在地板上。
宝宝好像看呆了,一时不敢走近,直到程问音朝他伸出手,他才噔噔噔跑过去,抱住了程问音的腿,仰起脸看着他,瓮声瓮气地说:“妈妈是公主……”
衣服繁琐笨重,程问音不好抱他,便弯腰摸了摸他的头,“那宝宝是小王子吗?”
宝宝点点头,咧开嘴巴笑了,像是被妈妈表扬了所以很开心。
程问音牵着宝宝的手,一步一步走到客厅,拉着宝宝转了一个圈。
宝宝对从来没见过的漂亮裙子很感兴趣,目不转睛地盯着看,小手却背在身后,在程问音的鼓励下才敢碰一碰,像是怕把裙子弄坏。
发现衣服没有那么脆弱后,宝宝主动牵起了拖在地上的裙摆,这让程问音联想到了婚礼上的花童,进而联想到婚礼上的捧花、婚礼上的红毯……还有婚礼上的新郎。
好想他。
他想给丈夫写封信,想和他说:
“砚行,等你回来,我们再办一场只有三个人的婚礼吧。
你、我,还有我们的宝宝。”
日头将落,昏沉的日光洒在院子里的秋千上,墙角不知何时冒出了几株野花,昭示着春天的进程。
程问音换回了舒适的家居服,擦掉口红,系上围裙,准备做饭。
宝宝黏在他身边,妈妈妈妈地叫着,小问号冒个不停,闻到香味就好奇地扯着他的裤子,踮起脚,想要尝尝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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